汽车行业专利统计分类说明
汽车行业专利数据筛选是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已公开专利的主分类号,以专利公开日期为时间统计顺序,结合专利研究的对象,即专利名称与摘要中的描述对其进行二次分类,再将二次统计结果进行系统分析。
其中,发明授权为已公开的发明专利中获得授权的专利;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自公开之日起就已授权,因此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数据为已授权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一、 汽车行业专利数据统计方法
1、 结合汽车整车及其各部分结构中零部件的申请情况,即车身部分、电气仪表部分、底盘部分[包括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行走系统]、发动机部分中各零部件的专利申请数量,将其汇总所得
2、 专利库中详细注明该专利应用于汽车或与汽车行业相关的专利,将其数据汇总所得
二、 汽车行业专利数据统计原则
专利数据库中发明、发明授权、实用新型是依据IPC国际专利分类原则为分类标准,外观设计是依据国际工业分类原则为分类标准。
三、 IPC国际专利分类表
IPC专利共分为8大类。包括:A部-人类生活必需(农、轻、医);B部-作业、运输;C部-化学、冶金;D部-纺织、造纸;E部-固定建筑物(建筑、采矿);F部-机械工程;G部-物理;H部-电学。
其中B60 一般车辆
B60B 车轮;脚轮;车轴;车轮附着力的提高
B60C车用轮胎;轮胎充气;轮胎的更换;一般充气弹性体与气门的连接;与轮胎有关的装置或布置
B60D 车辆的连接件
B60F轨道和道路两用车辆;两栖车辆或类似车辆;可转换的车辆
B60G车辆悬架装置的配置
B60H 车辆客室或货室专用加热、冷却、通风或其它空气处理设备的布置或装置
B60J 车辆的窗,挡风玻璃,非固定车顶,门或类似装置;车辆不用时的护套
B60K 车辆动力装置或传动装置的布置或安装;两个以上不同的原动机的布置或安装;辅助驱动装置;车辆用仪表或仪表板;驱动装置的联合控制;车辆动力装置与冷却,进气,排气或燃料供给结合的布置
B60L电动车辆的电力装备或动力装置;用于车辆的磁力悬置或悬浮;一般车用电力制动系统
B60M电动车辆的电源线路或沿路轨的装置
B60N 其它类不包括的车辆乘客用设备
B60P 适用于货运或运输、装载或包容特殊货物或物体的车辆
B60Q 一般车辆照明或信号装置的布置,及其安装或支承或其电路
B60R 其它类不包括的车辆,车辆配件或车辆部件
B60S 其它类不包括的车辆保养,清洗,修理,支承,举升或调试
B60T 车辆制动控制系统或其部件;一般制动控制系统或其部件
B60V 气垫车
B60W 不同类型或不同功能的车辆子系统的联合控制;专门适用于混合动力车辆的控制系统;不与某一特定子系统的控制相关联的道路车辆驾驶控制系统
四、 专利名称定义
1、我国专利保护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
1) 发明是对产品的形状、方法或对其的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发明强调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可以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
2) 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它只保护具有一定形状的发明。
3) 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装饰性或艺术性的外表设计,授予专利的主要条件是新颖性。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
2、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
1) 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 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
4)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反之为非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