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加入收藏|关于我们|入网须知|广告须知|客服中心|网站地图|在线客服|English

行业动态 | 明星企业 | 特别关注 | 企业专访 | 新品推荐 | 展会信息 | 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
发动机零部件 | 汽车电器 | 行 驶 系 | 转 向 系 | 制 动 系 | 传 动 系 | 车身附件 | 综 合
 
首页 > 零部件 > 特别关注 > 其他相关观点和评论
 
丛明:燃油税不会与成品油调价同时推出

2007-09-03 [ 字体: ]
    “燃油税和成品油调价是两回事,不会同时推出。”针对此前媒体报道“燃油税将和成品油调价方案一同出台”的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丛明前天在“2007中国石油流通行业发展高层论坛”间隙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的询问,并作上述表态。 
 
  随着国际油价再度“高烧”,前不久有报道称,在中石油、中石化等石油巨头推动下,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新一轮的成品油调价方案。和成品油调价方案一同出台的还包括酝酿已久的燃油税。

  对此,丛明表示,燃油税和成品油调价是两码事,不会同时出台。

  “燃油税改革在我国比较迫切。”据他介绍,目前财税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和完善燃油税的改革方案。在未来一段时期,燃油税有可能会择机出台。

  在他看来,一旦开征燃油税,对石油流通企业的影响是趋于中性的。“燃油税出台后,现在的公路养路费将取消,以此作为燃油税的税基,其结果肯定会表现为油价上涨,但这不一定会另外增加负担,因为原来的养路费是需要消费者额外支付的。可见,这是一种价格的传递和转嫁关系,对石油流通企业的影响趋于中性。”

  “相对而言,资源税税改应该会更快一点。”丛明指出,资源税税改的出发点就是将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据悉,从量征税不受价格变动影响,但却与课税对象的量有直接关系。而从价征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标准,按一定比例计征的税。后者受价格变动的影响明显,与征税对象的数量也有紧密关系,其与差别比例税率配合,可以调节产品利润和产品结构,影响价格水平,最终调节产业结构。

  “我个人估计,资源税改后对石油流通企业的影响也是中性的,因为改革后税负会相应增加,但这会通过石油价格转嫁。而石油流通企业只是在购买,如在批发环节购买炼厂的成品油价格中已包含了资源税提高的一部分。但企业肯定是按照同等的加价卖给下家,利润还是原来的利润。”丛明说。


 
打印文章】【保存此文章

设为主页|加入收藏|关于我们|入网须知|广告须知|客服中心|网站地图|网上提交|网上注销|English

AutoInfo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所有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介质擅自进行复制或镜像。
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反馈至info@catarc.ac.cn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成林道218号  信箱:天津市第59号信箱  邮编:300162 
信息资源:(022)84771576,2803 传真:(022)24370547
合作热线:(022)84771204 广告热线:(022)84771242
津ICP证08002643
Produced By HZCMS 合正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内容管理专家[北京合正软件有限公司] publishdate:2008/11/29 0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