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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油消费税开始全额征收 企业生产成本可能提高

2008-02-21 [ 字体: ]
  燃料油消费税开始全额征收,但汽车用油消费税保持不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的《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对石脑油等四类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即恢复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征收消费税,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征收消费税。

  燃料油消费税并不等同于燃油税,燃料油消费税是国家对企业消费燃料油这种商品所征收的一种消费税,而燃油税是从燃油中直接收取公路养护费、道路通行费、过桥费和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的燃油附加费。据悉,目前我国还没有征收燃油税。

  业内有关分析人士表示,一般调整消费税,有可能会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但是调整的这几个品种都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如果这些产业的下游产业出现产能过剩的话,则不会出现价格上升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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